2011年6月9日,我会接到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大池镇村民的投诉,反映位于该镇西洋村和秀东村的多家塑料米厂长期直排生产废水和恶臭气体,严重影响了周边村民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为促使该污染问题尽快得到解决,我会于9月15日向福建省环保厅发送《关于商情妥善解决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大池镇塑料米厂环境污染问题的函》。
11月28日我会收到福建省环保厅回函,回函中表示:龙岩市新罗区大池镇塑料米厂的存在由来已久,属于家庭作坊式的小型加工场点,因污染严重曾进行过取缔、整合等整治措施,2010年塑料米厂在整治后出现回潮。收到我会反映该环境污染问题的函之后,福建省环保厅责成新罗区环保局加强与大池镇政府协作配合,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反区政府停产整合要求,擅自开工生产并违法排污的塑料米加工厂,坚决予以查处;责成相关部门尽快确定塑料米加工企业整合方案,开展塑料米加工企业的整合,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和当地群众的情绪安抚工作,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11月29日,我会与投诉人进行电话联系,告之福建省环保厅针对该环境污染问题采取的措施,投诉人反映当地塑料米加工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确已得到改善,并对我会提供的帮助表示感谢,至此该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